新时代乡村振兴制度“三农”问题重中之重
2021-11-01 18:42:47 编辑:dangjian 访问: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第一,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成为解放,发展和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力的根本性制度安排,不仅克服了部分土地私有制国家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陷入的发展困境,而且助推了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整体跃升,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优势。
第二,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同时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农民家庭是承包集体土地的法定主体,其他任何主体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乡村振兴承包地位,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由农民家庭自己经营,也可以通过流转经营权由其他经营主体经营,但不管如何流转,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均属于农民家庭。
第三,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这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键,呼应乡村振兴的时代需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第四,推动土地经营权的市场化流转,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与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个底线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探索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乡村振兴,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以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
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数字乡村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做好“十四五”时期的“三农”工作,首先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突出表现,无论是从收入上看,还是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看,城乡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迫切需要扩大农村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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