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4-03-28 10:36:26   编辑:bianji1   访问:

【内容导读】 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数字乡村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通知》指出,要按照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部署要求,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主线,探索形成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模式,不断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通知》提出,试点工作以市或县为单位

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数字乡村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通知》指出,要按照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部署要求,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主线,探索形成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模式,不断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通知》提出,试点工作以市或县为单位、按照不同试点类型方向分类开展。一是领域特色型,包括智慧农业、乡村数字富民产业、乡村数字治理、乡村数字文化、乡村数字惠民服务、智慧美丽乡村6个方向;二是区域综合型,分东部、中部、西部、东北4个片区开展综合性试点。试点地区立足区域特点、资源禀赋、经济水平等基础条件,从智慧农业、乡村数字富民产业、乡村数字治理、乡村数字文化、乡村数字惠民服务、智慧美丽乡村等领域中,选择至少3个作为试点主攻方向,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路径模式;三是机制共建型,包括城乡融合发展、东西部协作2个方向。城乡融合发展方向,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为关键,统筹推进智慧城市与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城乡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产业生态相互促进、数字治理一体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有效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弥合城乡“数字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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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6年底,试点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信息化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城乡“数字鸿沟”加快弥合,涉农数据资源实现共享互通,乡村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涌现,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作用凸显,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断增强。通过开展第二批试点,探索不同区域条件下,数字乡村发展路径和方法,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发展样板,挖掘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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